无障碍城市的建设,其中一项重要使命就是保障残障人士的出行不受阻碍,这也对全市有关设施的建设与交通秩序的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作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,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(以下简称“珠海交警”)是如何履行自身职责,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的?
珠海交警科技设施科警务技术主管史亚斌介绍,交警部门积极参与有关道路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,部分设施已经有了较为可观的普及率。“例如,珠海主城区范围内目前设置了近230座交通信号灯,其中有180座配备了过街音响提示装置,占比达到近80%,基本可以满足视障人士日常通行的需求。”